文图/lowdive
香槟在伊利诺伊州的中部,一个几乎被淹没在一望无际玉米地里的小镇。你也可以说它似乎位于美国中西部大平原的正中央,因为一切一望无际的疆域,任何一个点看起来都像是原点。
有次返美途中,从深圳去香港的车上,和一个波士顿来的小伙聊起来。他问我在哪,我提起这个镇子的名字,他说不太清楚,我就给他解释起地理位置,他笑着打断了我:“Anyway, it’s in the middle of nowhere。” “in the middle of nowhere”,真是个好词儿,虽然它几乎可以用在美国所有远离大城市的小镇上,但用来形容香槟还是那么的贴切。
有个评估美国所有地方生活的指数,叫happiness threshold,意思是家庭年收入超过多少幸福感就不会再增长了。和东西海岸大城动则上十万相比,香槟7.3万就够了。不管你有几个孩子,挣得超过了7.3万,差别也就只是让你多交点税,别指望这些两三层楼高的“市中心”,土得掉渣的商场,以及周末早上的集市,能让你花掉多出来的钱。
转眼我就在这个镇子住了六七年。现在仔细回想,对镇子的记忆,似乎是从我拿着相机四处拍照时,才开始渐渐清晰的。在这最后的几个春夏秋冬,我重复着这种野路子的摄影练习,拍了不少认真而稚嫩的照片。有些看了我之前相册的朋友,会留言说羡慕能住在这样的一个小镇。然而中国人真正到了这样一个美国中西部小地方,九成都不会想着留下来,一点都不矫情,也一点都不夸张。这还包括我那些为了拿Ph.D,同样在镇子上一住就是六七年的朋友们。六年的时间,说长不长,但也足以让我们对小镇上的一切习以为常,然而,这并不妨碍人们离开时的决绝。
我一哥们H,临近毕业的时候,转了行,到处面试了一大圈。镇子上某公司的一职位给了他不错的待遇,三年的工资就够他在这买一大宅子了。我问他要不要就留下来,他说别搞笑了,面试这职位只是为了找个备胎而已,他还没女朋友呢。他只是在去东海岸还是西海岸的问题上,犹豫了很久。按他的研究,硅谷钱多,纽约和波士顿未婚女青年多,最后他忍痛去了加州。
哥们W已经结了婚,无需顾虑找对象这种问题。对于是否留下来,他倒是无所谓。业余爱好就是钓鱼的他,已经很熟悉方圆六七十公里以内的湖泊和池塘。但他老婆不喜欢,因为在这样的地方做代购实在太麻烦。去最近最土的OUTLET开车也得大半个小时。她的条件是起码也得去芝加哥,这样一天里可以扫好几个MALL。
另一哥们B,喜欢航模和航拍。镇上的航模俱乐部只有他一个中国人,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“打入了主流生活”,他在那个有着自己的机场和跑道的俱乐部里过得很惬意。聊起来的时候,我也问他,你想不想就留在这里。他很笃定的说不会,留在这里就是养老,而他的未来天高海阔,还能做出一番事业,所以他也要去硅谷。
最后一位Q,他对于专业的专注,倒是很适合香槟业余生活的无聊。以前很多时候我们邀他出游,都被他以研究太忙为理由拒绝了。毕业后,他在东西海岸各生活了一段时间,到加州后不久就喜欢上了户外,我问他之前怎么不见有这样的热情,他说因为加州国家公园太多,出门到优胜美地都只要两三个小时,香槟周围有什么呢?我立时无语。
愿不愿意留下来,这个问题其实也问过自己很多次,答案不总是一样。如果要细分的话,得把我在这里的生活切成两段。头几年,我也和大多只在这里完成学业的学生一样,每天公寓、教室和实验室三点一线,在公车上我会刷手机,带耳机听歌。空闲时就和朋友们讨论着去哪玩,总之一放假就想逃离这个清冷之地。
后来因为自己都不记得的缘由,迷上了拍照,我开始拿着相机,偏离从前三点一线的轨道,去镇上那些从前我从未去过的角落。游荡于那些少有学生的老居民区,退休老人们在打理的花园,或是小镇周边的公园和树林,走过这个镇子的春,夏,秋,冬,和又一个春夏秋冬。走得多了,四处都走遍了,才渐渐看清楚这儿真实的样子。
春
夏
秋
冬
我尽量避免追捧这的生活,因为它离“成功”,“时尚”,“梦想”,“远方”等等流行的概念真的很远。唯一离得近的,在很多人眼里,最贴切的还是“无聊”这个词。慢慢习惯了,我却止不住的觉得,在这过日子真好。春有百花秋有叶,夏有凉风冬有雪。而每次回国的时候,我总忍不住想着快点回来这里,因为这里虽难免仍有工作和生活的压力,但却可以远离俗世生活里的很多烦恼,避免了在亲戚间各种矛盾和琐事里消耗掉生命。总还有时间看看书,总还有时间看看日落。于我而言,这已经是人生里的好时节。
我担心过这样的生活会不会让人老得很快,快到人已经老了的时候依旧不自觉。就像我们到的时候还青春年少,住下来,四季往复,转眼就是几十年,两鬓斑白了,依然错觉自己还是那个少年。不用背负沉重的房贷,不用应付职场的紧张,也不用疲于亲友间的家长里短。春天种些花,夏天烤几次肉,秋天扫扫落叶,冬天在炉子旁打个盹儿,一年就过去了。时间就像落在自家院子里的落叶,一层一层累起来那么多,却又忽而不见。
后来我也渐渐留意起镇上的孩子们。小镇的开阔,也给了他们更多的自由。和城里的孩子们比,他们难免显得土气,但也许更幸运,因为童年有更多家人的陪伴。一个简单的事实是,每天的上下班,从镇子这头到那头一刻钟就够了,遇上高峰期堵车,可能会要个18分钟。然而即使这样,很多人还是会按点早早的离开,之后,也许黄昏散步时,你会在公园的游乐场里,看到他和他们家孩子的身影。
大概因为实在地广人稀,镇子上的足球场一连就是好几块。周末的早上这些场地却几乎是满的,场地中央是一队队踢球的男孩女孩,场外则坐满了加油的父母们。等到夏天就更好了,镇子周边的林子里和小溪边可以钓鱼、划船或者露营,和父母一起享受这些古老的娱乐,也许比电子游戏更吸引孩子们。
必须承认,我终于还是留恋上了这种平淡,特别是在有了女儿之后。我希望她也能这样自由的长大,而我,也能这样心无挂碍的变老。不用担心某个季节的逝去,因为你知道它必定会再来;不用不舍某个季节的逝去,因为下一季也有着你期待的景物。
所以在这的最后两年,对于同样的一个问题,我有了笃定的答案,那就是我愿意留下来,如果在这能找到一份工作的话。很不幸,正因为工作的关系,我最后还是离开了香槟,搬到了芝加哥。在刚到芝加哥的日子,晚上我会梦到在镇子上开车,我并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,但脑海里却总是很清晰的浮现,下一个路口我可以拐去哪里。
到了芝加哥,傍晚时我经常会经过lakeshore drive上的一座天桥。这会儿你总能看到,出城的方向拥堵得寸步难移,进城的方向零星几辆车却可以飞若流星。大多数人选择早进晚出的生活方式,自有人们都看得到的好处。选择非主流的生活方式,意味着要放弃诸多的好处,却也能收获不堵车这样的意外之喜。
我很理解朋友们的生活选择,有些人注定要成就一番事业,有些人天生就热爱新鲜厌倦重复,而我想大概也有人会和我一样,是安于这种春去秋又来的小日子的。如果说这些年来,我用自己的方式变得更成熟了点,那就是我过这种小日子过得更心安理得了。都说害怕一眼能看得到头的日子,这一眼能看得到的,我反而能更踏实的期待路的两旁,那些周而复始的风景。我知道自己是有能力细细欣赏这些风景的,而且或许每一季还能咂摸出点新味道,我一点都不害怕。
也许下一次站在路口,路都通畅,我就会拐回小镇,心安理得的,作我的小镇凡人。(原文在这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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